海口市卫生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待君网
时间:2013-05-20
作者:天涯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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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卫生幼儿园属海口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幼儿教育的良性发展,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 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海南招聘8名教师和1名保健医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吸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幼儿教师5名、体育教师2名、英语教师1名、保健医生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海南省户籍,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保健医生岗位的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教师岗位的年龄要求在26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保健医生岗位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知识技能。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六)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市人社局网站(http://hihk.lss.gov.cn)、市卫生局网站(http://wsj .haikou.gov.cn)、海南日报公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至6月7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海口市卫生幼儿园(海口市龙文坊63号)。
4.报名材料:填写《海口市卫生幼儿园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现单位同意报名和流动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的,由学校出具7月10日前能取得相关证件的证明方能报名)。
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本方案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后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数,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视情况报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 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
a.幼儿教师岗位——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及写说课稿(从新版的海南省统编教材——大班五个领域中选择)。
b.英语和体育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及写说课稿。
c.保健医生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翌日通过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整个岗位应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 天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
(三) 幼儿教师岗位(主要考幼儿教师基本功)
①自选唱歌(10分):
②自选钢琴和即兴伴奏(10分);
③自选故事(10分);
④自选舞蹈(15分);
⑤命题绘画(15分);
⑥命题说授评课(30分);
⑦命题答辩(10分)。命题说授评课、命题答辩用新版的海南省统编幼儿园教材。
(2)体育和英语教师岗位:主要考核基本技能和应变能力。
(3)保健医生岗位:主要考核医生的基本技能和应变能力。
考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五)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卫生局网站和市卫生幼儿园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属毕业生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口市纪委派驻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海口市卫生幼儿园(海口市龙文坊63号)
(二)联系人:唐老师
(三)联系电话:0898-66224438 0898-66219856(传真)
附件1:海口市卫生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信息表.doc
附件2:海口市卫生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