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公安局2024年度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第4号)
根据《定安县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体能测评结果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能测评结果
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2月7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海南省定安县富民大道20号。
(四)资格复审所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如有则提供);
4.高中(中专)学历须提供学籍档案资料或毕业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或高中(中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7.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交应征入伍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无应征入伍审批表的可提供退役安置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服兵役证明或入伍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或退役证书和原服役部队(团级以上)出具的加盖公章的退役证明;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用纸质档案袋按顺序装好,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及时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亲友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须持资格复审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有双方签名)。
(二)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个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警官0898-63803636、19899893952;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898-63837917;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定安县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结果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2)(1).xlsx
定安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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