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公安局2024年度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第3号)
根据《定安县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第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将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笔试成绩及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具体详见附件1。
经研究,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3.48分(含)。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测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其中:岗位代码为01、03的,按1:8比例确定;岗位代码为02的,按1:6比例确定;岗位代码为04的,按1:5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体能测评。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逾期不再受理。
二、关于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集合时间:2025年1月25日(星期六)上午7:30-8:00抵达集合地点。
(二)体能测评集合地点:海南工商职业学院运动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大道文坛路2号)。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考核标准
1.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参加体能测评当月,具体如下: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5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1)男子组
(2)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5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2.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二次、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
3.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测评达标才算合格,其中一项未达标的考生,予以淘汰。
4.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三、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于2025年1月25日(星期六)上午7:30-8:00抵达集合地点,届时按体能测评分组排队点名签到、领取号码牌。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缺考者不予补考。
(二)考生须着运动装和运动鞋,并携带以下物品和材料参加体能测评:
1.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
2.1个信封用于装考生本人手机(请事先在信封上写上本人姓名);
3.《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下载打印附件2,由本人亲笔签名和捺印,落款时间为体能测评当天时间)。
(三)体能测评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环(手表)等电子设备。
(四)考生须提前抵达考场进行适度热身,因参加体能测评人数较多,组织和等待时间较长,考生可自备饮用水和面包等零食。
(五)考生如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或者身体残疾、体质虚弱、怀孕等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评项目运动以及其他有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评项目运动的身体状况,不建议参加体能测评,如因隐瞒、谎报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评的疾病等情况所造成的身体不适等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或有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警官0898-63803636;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定安县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定安县公安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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