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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 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第1号)

来源:待君网 时间:2024-11-29 作者:待君网 浏览量:

白沙黎族自治县司法局2024年

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第1号)

为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通知》(司办通〔2024〕10号)及《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海南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办通〔2024〕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司法协理员,招聘录用后由县司法局统一调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具体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

司法协理员:3名(金波乡、荣邦乡、青松乡各1名)

(二)岗位职责

1.从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

2.矛盾纠纷调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

3.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

4.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

5.行政执法协调监督;

6.合法性审核(查);

7.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8.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9.人民陪审员选任;

10.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11.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三)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海南省白沙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18-35周岁(1989年12月01日-2006年11月29日)。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01日-2006年11月29日);

(4)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5)专业:法学类专业毕业;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组织纪律性强,执行力强,热爱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现有白沙县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应聘报名,按照2024年10月招聘的司法协理员报考条件来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司法协理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现役军人或在校生;

(7)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司法协理员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司法局确定招聘方案,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自费)、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9:00至2024年12月03日17:00止。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报考资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笔试确认、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待君网(https://hn.daijun.com/),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如下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8027LmNV7%2FXrooK9u7TD90efYKDFcw2gum9VAWeKTxS805YkOw,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上传报考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②户口本(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③毕业证(最高学历);

④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50KB以下;不得着行业制服或可明显识别其身份的标饰、服装);

⑥司法行政机关辅助人员需上传相关工作证明扫描件(工作证明中需标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时间及岗位(如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某单位某岗位),落款处需注明证明人姓名、证明单位及落款时间。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人员需上传证书扫描件(如有);

⑧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按要求上传材料。

以上材料均以电子图片(jpg格式)的形式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并点击提交。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12月03日上午12:00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则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在2024年12月03日17:00之后应聘人员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确定报名合格人员名单

招聘岗位的名额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3的,按1:2来确定,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减少招聘名额或延长招聘时间。

5.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以及司法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入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1:2比例)。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则同名次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须提交的材料另行通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1:2比例)。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予以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3.笔试成绩高者。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本次招聘工作小组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待君网进行公示,并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4406.45元/人/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按正式聘用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放。

四、聘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通过人选履行聘任手续。

(一)聘用人员自上岗之日起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组织的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用人单位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单位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单位纪律和工作制度。

五、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报名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招聘过程中违反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98-38689038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白沙县司法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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