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第1号)
为做好海南省气象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海南省气象部门决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30名,其中在全国气象部门2024年度人才招聘会公开招聘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8名(以下简称气象人才招聘),其他岗位(含气象人才招聘会未招聘合适人选的岗位)在海口专场招聘(以下简称海口专场招聘,招聘公告另行发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门简介
(一)部门概况
海南省气象局受中国气象局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是主管海南省气象行业工作的正厅级财政预算事业单位,设有省气象台、省气候中心、省气象信息中心、省气象探测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等10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辖4个地级市气象局、15个县级气象局和海南橡胶气象台。与省应急管理厅共同管理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1个地方机构。
海南省气象局近年来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及科研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截至目前,全省气象部门硕士及以上占部门总人数36.4%,本科及以上学历占部门总人数91.7%;副高级及以上占部门总人数27.8%,其中正高级职称29人;6人被认定为海南省高层次领军人才、4人被认定为海南省高层次拔尖人才,1人被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C类人才;3人入选中国气象局首席专家、3人入选中国气象局青年英才,2人入选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6人入选海南省“南海名家”,2人入选海南省“南海新星”、1个团队入选“南海新星”项目团队。省气象局“热带农业气象保障关键技术人才团队”入选海南省“双百”人才团队,省气象局被列入海南省储备人才团队基地。2019年成立“中国气象局三沙海洋气象野外科学试验基地”。2020年,海南省气象局首个院士站--戴永久院士工作站落户三沙;海南省气象局与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在博鳌机场联合开展国内首次高空大型无人机台风综合探测试验取得成功,确定了将以海南作为“南海台风专项观测基地”开展大型无人机全链条式观测业务;与上海台风研究所首次联合开展2016号台风“浪卡”地海空天一体化协同观测科学试验并取得成功。海南省南海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获得2023年省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优秀”等次。
(二)吸引毕业生政策
1.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2.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
3.为录用毕业生提供宿舍,报销面试时产生的省际交通费用。
4.积极为录用毕业生落实海南省人才政策。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海南省气象部门2024年公开招聘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分两种方式进行,气象类、信息技术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的岗位(见附件1)在气象人才招聘会现场招聘;其他岗位(见附件2,含气象人才招聘会现场未招聘到合适人选的岗位),计划2024年1月中旬在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气象局招聘,在全国气象部门2024年人才招聘会现场仅接收简历。聘用人员为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在气象人才招聘会现场招聘气象类、信息技术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1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如下(详见附件1):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3.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四)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报考时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回避。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站、相关高校等网站公开发布。
六、招聘程序
气象人才招聘方式为直接面试。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考生于2023年10月30日18时至11月6日18时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39335581@qq.com邮箱。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毕业年度”。报名材料含海南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信息表(附件3、4)、个人简历、学业成绩等材料。
请考生同时在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中用本人常用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并报名对应岗位。
2.现场报名
2023年11月4日上午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2023年11月6日上午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体育馆接受现场报名。已在网上报名人员,需在报名现场提交海南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信息表(附件3、4)、个人简历(须含本人照片及基本情况,四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复印件)、就业协议等,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如未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直接在学校招聘点现场报名并现场确认而未网络报名的,请在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表、信息表(附件3、4)、个人简历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在现场报名结束后,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注册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意愿。
(2)应聘人员应在气象人才招聘网注册并完善简历信息,填报的专业须与相应的毕业证书上专业保持一致,专业分类以《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附件5)为准。
根据全国气象部门人才招聘会的招聘顺序,首场招聘结束后,确定了就业意向人选的岗位,将不再在后续招聘场次中开展招聘。
(二)用人单位初选
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应聘人员数量较多的岗位,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初选并形成最终现场面试人员名单。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的契合度、学历层次、在校表现等。
(三)组织面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初步定于11月4日下午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1月6日下午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进行现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四)签订初步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与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签订初步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2.考察: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3.递补、调剂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调剂。缺额岗位是否递补、调剂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省气象局领导班子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和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七)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省气象局人事处报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报到时间以通知为准)。
(八)聘用
报中国局人事司备案同意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受理部门: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监督电话:0898-65232576。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省气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恒锐 联系电话:0898-65380568、65238036。
电子邮箱:39335581@qq.com
附件:
1.海南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校园招聘岗位)
2.海南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表(海口专场招聘岗位,仅收简历)
3.海南省气象部门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4.海南省气象部门2024年公开招聘应聘信息统计表
5.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4年版)
海南省气象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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