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具体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报名时所上传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徽面、个人面(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本科学历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简历原件10份;
(5)岗位所需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内含所在单位、所在岗位、联系方式、单位盖章);
(6)岗位所需职称证书要求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7)主要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的文章以及本人认为应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有);
(8)中共党员证明(如有);
(9)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资格复审完成后保留复印件,考生带回原件。如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也同时上交。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可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时间
2023年2月4日(周六)
请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人员于2023年2月4日(周六)上午8:00-8:30到达候考室进行检录,未按时(超过面试当天上午8:30)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届时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地点
海南省屯昌县财政局7楼(海南省屯昌县文东路地税小区北侧约100米)
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集合,请提前熟悉考点地址,以免影响资格复审及面试。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参加面试。身份证遗失的,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或第三代海南省社会保障卡(实体卡)参加面试。
(二)如有违反面试考场纪律的面试人员,按照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全程将进行封闭式管理,候考人员不得中途离场,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提倡佩戴N95口罩)。
四、其他
1.招聘服务咨询电话:0898-63837917。
2.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本招聘公告中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屯昌县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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