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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2年11月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2-11-16 作者:待君网 浏览量: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22年11月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7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21年3月13日,医院江东新院区项目开工建设,该院区毗邻海南医学院桂林洋新校区,占地254.5亩,编制床位2000张,批复概算29.28亿,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点项目。医院共设有97个科室,其中党政群团管理部门16个,业务科室81个(临床科室49个、医技科室10个、其他业务科室22个)、教研室19个。实验室1个、研究机构5个,并拥有一支优秀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

近年来,医院积极响应健康中国战略,以多年来形成的肿瘤学、慢性病治疗与管理、生殖医学、急诊医学以及临床药学等五大特色为主要抓手,统筹推动各学科/专科均衡发展。为完善医院学科体系建设,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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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经海南省人社厅审核后发布在海南省人社厅、海南医学院和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门户网站。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受理。

报名邮箱:hyyfyrsk@yeah.net

2.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8时至12月7日18时。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以JPG图片形式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上传《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并贴照片);

②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③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④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上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⑦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结合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考核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核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医德医风、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考核为辅。

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医院官网公布。

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大于1:1的岗位,根据面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于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为1:1的情况,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确定考察人选,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对应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后,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提出复检要求到同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由纪检监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一同陪检)。

2.考察

硕士及以下学历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主要是对考察人选在原工作(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考察报告。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办公会及党委会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上同时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医院党委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1.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医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经海南医学院审核后报送省人社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签订聘用合同及待遇

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人力资源部按照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海南省及事业单位管理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四、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并由海南医学院直接指导和监督。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老师、符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716462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786797


附件: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医院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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