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指山市
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1号)
为加强基层党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2《五指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我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1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对党忠诚,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基层工作;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六)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21日至2003年12月20日期间出生);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公告时间
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7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09:00至2021年12月27日12:00(7天)。
(二)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569
(三)考生登录报考系统填写信息并报名,资格初审需提交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大小不超过2MB):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jpg格式);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jpg格式);
4.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5.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6.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7.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应聘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五指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表1),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贴照片上传图片。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报考招聘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不符合岗位要求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12月27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1年12月27日17时准时关闭,2021年12月27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1年12月27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党建网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届时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党建网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门户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五指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党建工作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党建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公布。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1.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5.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本人关于未违反计划生育的书面承诺;
7.考生本人关于无犯罪记录和无违规违纪的书面承诺;
8.《五指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1.面试人选: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末位人选笔试成绩同分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党建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公布。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或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将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3.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党建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通知为准。
5.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党建网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试成绩
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分数高者排名靠前;笔试和面试分数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党建网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公布。
(二)考察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档案进行审查(含党员档案等)。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党建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逾期举报不再受理。
九、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列入五指山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编制管理,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我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笔试、面试命题及评卷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命题及评卷;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聘用人员档案审核及相关聘用工作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相关考务工作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开展工作。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公开招聘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三)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五指山党建网、海南自由贸易港招聘网等网站公告为准。
十一、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市纪委监委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咨询:0898-86624490
(五)监督举报电话:0898-86622031,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755323
(报名期间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五指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五指山市2021年公开招聘乡镇党建工作指导员岗位表
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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