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第一号)
海口市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中心、海口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属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经报海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空编和岗位使用计划,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各1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全国事业单位网上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7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网址: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hain/09hkrsj/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 4日 8:30至2021年11月9日17:30。
4.报名要求: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和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及时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的,均视为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报名材料(报名所需上传的材料要求以jpg图片格式压缩zip格式上传):
(1)报名人员需在报名系统据实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
(3)学历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彩色证件照(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在50KB至2MB区间);
(6)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通过资格申报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50%;面试占综合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局党组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处理。
(七)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凭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或社保卡、“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场时须佩戴口罩(自备),做好个人防护。
4.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防疫工作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政策为准,请报考人员留意公告。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6号楼北楼4楼4005室
邮政编码: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156
监督电话:0898-68724158
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工作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30-17:30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2:专业界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1年版).xlsx
附件2:专业界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1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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