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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自由贸易港招才引智活动”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号)

来源: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10-20 作者:待君网 浏览量:

2021年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自由贸易港招才引智活动”

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1号)

为加强澄迈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聘用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本次计划招聘总人数64名,招聘的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热爱卫生事业,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与组织管理,愿意到我县从事卫生健康事业工作,无重大医疗或公共卫生事件差错和事故记录,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独立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年龄等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1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自由贸易港招才引智活动”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澄迈县卫健系统在编在册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及同意录用后可一个月内到岗证明;

8.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除年龄条件外)的时间计算,均以首次发布招聘公告日期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澄迈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册人员或属于我县公开招聘,且尚未达到聘用期限而未纳入我县医疗卫生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

3.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身体条件不符合医学报考体检要求的或不能独立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 月26日,后续招聘相关公告以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发布为准,考生请及时关注并留意招聘工作动态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注册时间:2021年10月27日9:00至2021年11 月 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 日17:00。

2.报名形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请登录报名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3)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4)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模板参考附件3);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6)其它市县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模板参考附件2)。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概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4.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进行公示。资格审查不通过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联系报名处工作人员,逾期不受理。

5.打印准考证。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平台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通知。

6.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核招聘

1.采用面试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招聘中,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成绩相同的,按职称高的优先确定入围人员,若职称也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确定入围人员,两者均相同的则加试确定入围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通知。

3.考生应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示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4.相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5.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模板参考附件3);

6.其它市县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符合面试资格人员。

(五)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体检。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审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核实。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新澄迈”等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举报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举报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只对公示期内举报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举报的不再受理。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公示期间,因举报查实或自愿放弃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受聘用人员应在应聘岗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含试用期,以入编之日计起)方能调离我县或在我县卫健系统内调动。


五、工作经费

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用,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各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专业分类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如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事宜可电话咨询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联系方式

地址:澄迈县金江镇环城西路86号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与监督电话:0898-67611944

县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898-67607215

县中医院咨询电话:0898-6761572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8616550



附件1:2021年度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自由贸易港招才引智活动”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3:工作证明(模板)

附件4:诚信承诺书(签字,按指印上传)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附件6.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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