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受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书记员3名,司法警察2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自愿从事书记员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交至四川民生人力资源公司招聘处(广安市广安区青莲西街178号)。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填写后打印并亲笔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同时复印)。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驾驶证(含副页):原件及复印件(报司法警察提供)。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微信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及体检、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用工方式
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组织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与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报考者确保联系电话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招聘公告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发布,相关事宜由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招聘咨询:0826-2663536(工作时间有效)。
附件下载:
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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