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非遗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一定行政文员工作经历、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等能力(文化艺术琵琶、杨琴专业的优先考虑);
7、户籍不限,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11月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方式:本人直接到市非遗所办公楼人事科递交个人简历、填写报名表或将个人电子文本简历(包括本人照片、毕业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本),通过电子邮箱形式报名。电子邮箱号:654539072@qq.com
3、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1份。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以撰写活动方案、报告、工作简讯为主,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电话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单位将确定前10位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低于规定10位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包括审题时间3分钟),(有才艺表演者自带乐器和音乐)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以进行电话通知为主,同时,将在“泸州市非遗所”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采用百分制确定应聘者综合成绩,通过应聘者将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主。
(六)考核
按照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泸州市非遗所”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泸州市非遗所工作。劳动合同两年一签,对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每月收入18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收入2600元,享受各种福利和年终目标奖,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30-2277253 13982776169
纪检监督:0830-2395448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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