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业务需要,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文件要求,受通江县农业农村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募,招募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3名。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能适应边远乡镇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4.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
5.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募对象
本次招募主要在男性50周岁(含)以下,女性45周岁(含)以下三类群体中招募: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的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以上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报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四)岗位职责
1.为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4.为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项目。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人员应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审定公示、确定人选、签订合同,公告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jxzf.gov.cn/),大巴山人才网官网(https://www.dbsrcw.com/)进行发布招聘,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透明。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将应聘资料交到报名地点,网络报名应聘者将应聘者资料高清电子档打包统一发送到报名邮箱。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报名者应提供真实信息,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特聘资格。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9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截止时间到2020年9月24日24: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江北大道西段城投大厦B幢802(巴中市大巴山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3.报名邮箱:1269124172@qq.com
4.联系方式:0827-5257995/5257577(办公室)
18981694569张经理
18981697533陈经理
4.应聘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通江县动物防疫专员特聘计划报名表》(附件)2份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其他需要提交资料:
(1)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的兽医服务人员,科研教学单位提供的一线兽医服务人员工作证明;
(2)从业3年(含)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提供从业企业工作证明;
(3)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报名时还需提供执业兽医证书或乡村兽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乡、村出具从事防疫工作及诊疗服务的证明。
(二)技能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主要考察对专业知识的基本应用和操作;面试主要考察特聘人员在开展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总成绩将在通江县人民政府网和大巴山人才网进行公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
(三)体检及递补
1.体检人选确定按照技能考核情况,面试总成绩前13名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及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且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如有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考察公示:根据技能考核及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通江县政府门户网和大巴山人才官网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6.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7.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购买服务协议》,具体服务区域(镇)由入选人员按照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选择。
本公告由通江县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7233930
附件下载: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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