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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9-12-11 作者:待君网 浏览量:

中共海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网络舆情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海南省网络应急指挥中心为隶属中共海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值夜班的工作强度;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专业及人数等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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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12月11日起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网信海南”微信公众号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12月17日,后续相关公告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信海南”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9:00——12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在20—200KB):

(1)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2,填写内容并本人签名上传);

(2)身份证(正反两面上传);

(3)毕业证、学位证;

(4)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专业参考目录、招考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笔试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报名材料的相应原件进行复查。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我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按50%、面试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笔试平均分)、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信海南”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并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的各材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②准考证;

③身份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⑦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

⑨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期间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查的;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的;材料与报名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面试

(1)面试形式及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4)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5)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将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信海南”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按50%、面试按50%计入综合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综合成绩名次;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综合成绩名次。考试综合成绩将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信海南”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名次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网信海南”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委网信办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中共海南省委网信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5324793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314756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5313743

(咨询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附件:

附件1:中共海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2019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1+2+3+4.rar


中共海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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