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族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海南省民族研究所是隶属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2019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9名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要求及职数表。
二、招聘范围及招聘方式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需在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且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在职工作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7.年龄满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要求及职数表。专业设置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印发《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
五、招聘的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经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招聘方案后,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11日(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27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在此期间,凡符合招聘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人员,必须通过“海南省民族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考务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如下:http://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5a71M8xrMJcsSgkdwgCLGJI9Em%2BKMCSVMoWwhBrgzlY
3.报名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国徽面、个人面;
(2)毕业证;
(3)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电子版;
(4)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5)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考生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附件处。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4.报名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
初审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符合者进入笔试环节。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职位的职数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考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为面试入围的报考人员,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主要审查笔试通过人选相关材料原件。审查对象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考试
1.考试(含笔试、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答卷时间为120分钟,本次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要求登陆报名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件。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考试计分办法
笔试总分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最后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点。如预划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统一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最后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最后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点。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入围。考生的最终排名以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总分高低为序。
4.考试安排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分别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行。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同级别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列入考察的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人员对其进行考察。
(七)讨论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讨论决定后,在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上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聘用及待遇
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入编入职相关手续。待遇按照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对违反本招聘公告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电话:0898-65339696,0898-65340305,李老师,0898-65373235,陈老师
监督电话:0898-65359055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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