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保亭公路分局2018年编外公路养护合同工招聘公告
来源:海南省公路管理局
时间:2018-12-05
作者:待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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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保亭公路分局2018年编外公路养护合同工招聘公告
保亭公路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县级公路管理机构,隶属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下设12个养护道班、1个机修班,负责管养保亭县境内9条线路,总计里程175.462公里。因道班公路养护需要,根据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同意保亭公路分局招聘编外养护合同工的批复》(琼路管人〔2018〕1192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法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专业、技能水平及其他条件;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重体力劳动及露天作业;
(四)应聘年龄女性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后出生),男性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
(五)服从组织安排或调剂;
(六)持有C1以上驾驶证或特种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等)操作驾驶资格证的可优先考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被行政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以上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分别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就业局招聘信息平台、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保亭公路分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发布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 12月11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8—9日为非工作日,此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兴东路48号保亭公路分局办公楼306室。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填写“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招聘编外合同工报名表”(见附件,请粘贴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并同时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校能按期取得的证明)、汽车或特种设备机械驾驶证、学位证书、退伍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准确,如有不符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三)报考资格审查
由保亭公路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在招聘范围内公布。
(四)组织考试
招聘采用考核方式进行,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路面实务操作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操作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本单位5-7人担任,考核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应考人员务必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招聘考核。
1.结构化面试。内容:岗位综合素质修养和专业相关知识等。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值。
2.路面实务操作。内容:公路养护操作相关知识。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值 。
考核综合成绩于1-2个工作日内在招聘范围内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1:1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并在招聘范围内公布。考生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人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考生经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生体检及考察结果在招聘范围内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生的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上级主管单位。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人员按有关程序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标准依照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编外合同制工人工资管理相关文件执行,不享受住房公积金;正式聘用后,在原有工资待遇的基础上享受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正常放假,原则上如单位需要加班的,可另行调节休假时间。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管理
编外合同工聘用管理严格依照《海南省管理局招聘编外合同工管理办法(试行)》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遇有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严格遵照《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招聘编外合同工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招聘纪律执行,违法有关规定、纪律招聘的编外合同工一律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招聘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兴东路48号保亭公路分局办公楼306室。
联系电话:0898-83662567。
监督举报电话:0898-83669374。
附件: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招聘编外合同工报名表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保亭公路分局
2018年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