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面向全省选调干部公告
来源:待君网
时间:2012-12-05
作者:天涯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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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面向全省选调6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位6名(其中:男4名、女2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在职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侦查、情报、犯罪、刑事科学技术或民商法等专业。
(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基层检察院的报考人员需在该基层院工作满5年以上。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原则要求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原则要求身高160厘米以上。
(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的优先;获得过省级以上业务竞赛名次或奖励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身高等条件。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⒈报名表(从天涯正义网下载);⒉学历、学位、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⒊身份证、工作证、检察官、法官任职资格复印件;⒋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⒌3张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
联系人:李红利 廖启队
电子邮箱: l.hl@sohu.com
传 真:(0898)65832175(传真注明报考材料)
联系电话:(0898)65832023、65832026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政治部负责。符合条件的通知到海口面试。
(二)面试。面试由政治部负责组织(面试方案另行制定)。报考选调男女工作人员比例应分别达到1∶2的比例,否则相应减少选调职数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有严重问题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的人选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人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考察方式为实地考察和跟班考察。
(五)确定选调对象。由本院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呈报。拟选调人员报省院党组审批。
(七)商调。省院党组审批后,由政治部负责办理商调手续。
五、监督
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工作,由省检察院政治部、一分院纪检组、监察处全程监督。
附件: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面向全省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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