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通过测评才算通过。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六)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3日内向海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最多只进行两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公安厅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订劳动合同及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海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期间基本工资为2700元/月、防暑降温费300元/月;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为290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300元/月、防暑降温费300元/月。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按相关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单位提供食宿。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会同用工单位海南省强制隔离戒毒所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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