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口市琼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44名,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海口市琼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附表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表(2017年1月1日为年龄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
6.岗位所需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经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南日报》和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aikou.gov.cn/qs/)上向社会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3.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卫生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建国路17号)。
4.报名要求: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见附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同底一寸照片4张,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于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竞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弄虚作假或材料提交不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竞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比例数、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岗位而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重新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书面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竞聘人员名单通过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海口市琼山区卫生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建国路17号)领取。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及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竞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通过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区人社局。
(八)拟聘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区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区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区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进入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人员依次递补。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聘用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一)服务期限
根据琼山区委、区政府《琼山区关于干部借调和干部调动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开招聘新录用到我区各部门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年限原则上满五年方可调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五、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98-65883428,联系人:吴旺、吴丽燕。
附件:
1.2017年海口市琼山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海口市琼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口市琼山区卫生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