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于2015年5月12日成立,隶属于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为:负责我县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或县政府授权审批同意的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我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
1.综合管理岗:1人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及相关专业。
2.预警业务岗:6人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优先),大气科学类、电子信息类、新闻传播类及相关专业。
(二)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人员;
3.35周岁以下人员(截止2015年7月31日);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8.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和海南省就业局天涯人力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5年8月20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从招聘公告附表中自行下载《临高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于2015年8月20日发送至邮箱lgxqxj@163.com,邮件主题按照“姓名-2015年招聘报名”的格式命名。
3.报名要求
(1)考生除填写报名表外,请于8月20日前通过特快专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临高县气象局招聘小组一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因此请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使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上述报名资料的,请发送压缩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姓名-2015年招聘报名”。
(2)有被处分经历的,必须提供相应说明。如未如实提供,后发现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临高县气象局招聘小组负责,分为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
1.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初审。对考生提交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件材料进行初审,8月30日,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现场资格复审。入围面试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临高县气象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面试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面试地点为:临高县气象局。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包含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实施,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展。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在职报考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临高县气象局招聘小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聘用
聘用人员名单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业务管理处(省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和省气象局人事处备案。相关管理按照海南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898-28272718。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临高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报名资料邮寄地址:海南省临高县气象局办公室(邮编:571800)
联系电话:0898-28272718
传真:0898-28285384
电子邮箱:lgxqxj@163.com
临高县气象局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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