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中心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中心是经海南省编办批准设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推进全省民族宗教信息化建设。为了更好地抢救、挖掘和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建设少数民族文化数据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专业摄录编、专业摄影、文字编辑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团结同志,服从领导,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职位:专业摄录编(1名)
任职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专业摄像器材,精通AdobePremiere或EDIUS等非线性编辑软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能胜任外出工作,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职位:专业摄影(1名)
任职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单反相机拍照,精通Photoshop等相关软件,有相关工作经历,能胜任外出工作,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职位:文字编辑(1名)
任职要求: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编辑能力,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懂海南话和黎族语言的人士优先,能胜任外出工作,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三、报名形式、要求及时间
(一)报名形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须注明应聘岗位),多报岗位者不予以受理。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同时将本人相关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等)一起扫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hengmzw@126.com。
(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录用办法:通过报名材料审查后,对报名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由招聘方择优录用。
(四)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2015年3月16日
四、待遇面谈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先生、王小姐
联系电话:0898-65311382
传真:0898-65311382
电子邮箱:shengmz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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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委信息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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