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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待君网 时间:2014-04-17 作者:天涯小林 浏览量:
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 基地管委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做好我县人才引进及招聘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白沙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白沙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委会编制数13名,现有人员3名,现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管委会办公室2名;规划发展科2名;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督科2名;招商科3名;财务科1名(白沙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海南户籍(含海南省生源);年满18周岁[1996年4月10日(含)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0日(含)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公告   2014年4月10日——2014年4月23日(10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4日至5月5日(上午8时-11:30时,下午3时-5:30时;节假日期间除外)。   2、报名地点:白沙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委会(邦溪镇政府)   3、报名要求: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婚育证明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按规定进行严格的资格、条件审查,审查结束,将符合条件者张榜公布,确认者通知笔试。   5、笔试比例:原则上符合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考职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进行笔试;否则将相应取消或减少该职位招考职数。   6、报名有关资料,不退还。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白沙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公共知识及专业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委托省有关专家命题并评卷。   2、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职位数,按比例和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9人以下(含9人)的职位,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职位,面试比例为1:2。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5分。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由白沙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相关人员组成。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排名;如笔试和面试分数相同,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白沙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委会招聘小组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与公示   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实际开考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由白沙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白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聘用审批前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符合条件的由白沙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报县政府审批聘用。   七、聘用和管理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选,按照招聘单位所实际招聘的职数由白沙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报经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由白沙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委会招聘小组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手续和参加岗前培训后,方可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2、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招聘人员原则上必须在我县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调离。   4、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省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三)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个人通讯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误考、缺考,则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四)详细事项请登陆白沙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白沙县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白沙县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委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邢诒仪(县政府副县长、基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郑群(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符桂理(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之雄(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郑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何方长(县财政局局长)   符有从(县委保密局局长)   李进(县编委办主任)   张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白沙县邦溪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李之雄同志兼任。   10、联系方式   邦溪农林产品(南药)加工与交易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电话:0898-278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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