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招聘公安雇员和协勤人员公告
来源:待君网
时间:2013-11-27
作者:天涯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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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文职雇员技术岗位招聘26名,文职雇员行政类83名,协勤人员岗位招聘71名(具体见《三亚市2013年度公开招聘公安雇员和协勤人员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的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表现好,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2、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5.0以上,男性身高168cm(含)以上,女性身高158cm(含)以上,反应灵敏,口齿伶俐,普通话比较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3、文职雇员技术类,要求是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有两年(含)以上相关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详见《岗位表》要求);
文职雇员行政类,要求是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年龄在18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28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人员(详见《岗位表》要求);
协勤人员岗位,要求是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28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人员。退伍军人,要求是高中文化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8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详见《岗位表》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受警告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待遇
1、从事文职雇员技术岗位的工资标准为每月3000元,从事文职雇员行政岗位的工资标准为每月2500元,从事协勤人员岗位的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并按规定每月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1、填表:招聘简章刊登在《三亚日报》、《海南日报》及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考人员登陆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资讯动态栏(http://www.hisylss.gov.cn,下同)下载报名表格,并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是否服从岗位调剂栏目必须填写,留空白则视为不服从。
2、审查:报考人员于2013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报名表、公民身份证件、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及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2张,到三亚市迎宾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大厅进行报名初审。联系电话:0898-88688732(三亚市公安局政治部文职(协勤)管理科)。
3、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公布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从网站上下载准考证样本,将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序号、考试时间、场次等相关信息准确填写,打印出来并粘贴照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出示证件不齐全的一律不予进入考场。
4、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拟录用人数2:1比例的,相应递减岗位拟录用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
1、笔试。主要考行政职业能力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能力素质。
3、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公示,请考生们随时关注。考生要看清考试时间、地点和场次,按准考证上考生须知要求,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缺考者不再补考。
(三)体检
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入围参加体检人员缴纳。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参照《海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执行,政审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递补政审人员。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
(六)聘用和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由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再派遣到三亚市公安局工作。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件:1、三亚市2013年度公开招聘补充公安雇员和协勤人员岗位设置表20131121.xls
2、三亚市招聘公安雇员(协勤人员)报名表201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