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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20问

来源:待君网 时间:2012-05-24 作者:待君网 浏览量: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受到业界人士的普遍关注。为此,本公司针对该实施办法中比较受关注的问题进行整理,供参考,敬请指正。 1、问:哪些人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带薪年休假有关规定。 聘用退休人员,以及无法与上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适用带薪年休假有关规定。 2、问: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是指本单位还是所有单位工作时间? 答:国家和地方对此解释不完全一致,目前较多省市认为是指“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不过,对此仍存在诸多争议。 3、问: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带薪年休假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问:如何确认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 答: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海南地区而言,可以通过劳动手册并结合社保缴纳记录来核实,其他地区通常以职工的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来确认。 5、问:新进职工如何享受年休假? 答:新进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6、问:职工在当年度工作时间满10年或20年,则当年度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答:目前国家尚无明文规定,参考第5个问答,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满10年或20年时当年已过的日历天数÷365天)×职工应休的5天或10天年休假+(满10年或20年后当年剩余的日历天数÷365天)×职工应休的10天或15天年休假 7、职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间能否视同工作时间? 答:原则上不应视同工作时间,因为职工并没有与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8、问:带薪年休假是否包括国家法定休假、休息日? 答: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假期。 9、问:享受了带薪年休假,还能享受其他休假吗? 答: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假期。 10、问:带薪年休假能否跨年度安排? 答:带薪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当年度休假的,在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11、问:带薪年休假是由职工自主休还是由用人单位安排休? 答: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带薪年休假。 12、问:职工能否放弃休假? 答:享受带薪年休假是职工的权利,故职工可以放弃休假,但用人单位应要求职工本人提供书面证明,并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13、问: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何计算? 答: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前述职工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其中,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14、问:职工辞职、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或被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答: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15、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不能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如何处理? 答:职工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16、问:职工离职时,多于折算应休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能否扣回? 答:不能扣回。 17、问:劳务派遣职工是否享受带薪年休假? 答: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规定条件的,也享受带薪年休假。 18、问:用人单位现行年休假天数高于法定标准的如何妥善处理? 答:原则上应按用人单位现行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可考虑区分法定带薪年休假和公司假期两部分,并适用不同的执行规定。 19、问:带薪年休假的年度能否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答:根据规定,是指公历年度。 20、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假也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有何法律风险? 答: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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